可否,但是这177同学请求不执行死刑,我认为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用死亡来惩罚死亡,这难道不是司法程序的粗暴与悲哀么。若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也没有问题。但是大家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177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不然你们觉得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不忍看到这样对177全盘的否定与人身攻击
177,不错的数字。教授是不是以放他们论文过为条件了?
这么说你们一下就说了骂了,复旦这177个人,敢到大街上去表达自己的意愿不,保证老百姓骂你个狗血淋头。网上说的都算轻的。
从复旦大学师生联名求情法院减轻林森浩的判决而引发的感想:联名请求说从情理上讲,判其死刑太重。我觉得这个教授很荒堂,从黄洋喝水到黄洋死也经历了一段治疗时间,在这个时间之内,本事林是可以给自己机会,给黄洋机会,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值得可怜吗?从心理角度来说,黄洋与他无怨无仇,他居然可以像对待小白鼠一样毒害黄洋,他的心机可谓自私狭隘得不能再狭隘了,这样的人就算你们联名保下他,也难免他以后对其他人没有危害啊!请问教授同学们,你们敢保证你们救下的这个人以后不再伤害其他人吗?这个责任如果要叫你们签保证,你们敢签吗?生命很珍贵,死刑应慎用,为一个真正的凶手去向法院求情,我真的很怀疑你们为哪般?黄洋的生命不珍贵吗?你们在为林求情的时候考虑过黄洋父母的感受吗?林为什么不值得可惜?就是因为,已经给过他很多次机会,他自己选择放弃。一个这样的人,居然教授还发联名请求,不可思议。教授你应当做的,就是回去好好给你的学生上这一颗,生命需要尊重,损害别人生命的人,应当依法受到惩罚。这年头,尽出怪相,堂堂大学教授不好好反思自己的教育问题,却出来为凶手求情。请问教授,你是希望法律为林而改变吗?黄洋那么痛苦的死去,同是你学生,你用什么去面对他的父母?还有一些同学,说什么你们会赡养黄洋父母,你不觉得说这个话很假也不现实吗?在黄洋父母年老体弱,需儿孝顺踏前的时候,可能你们还在为了你们的工作,为了你的儿女,为了你的父母奔波,你们哪有时间去管黄洋父母?就算你会关心,但关心了今天,能管得了他们明天吗?你们是想用这样的谎言欺骗黄洋父母,以达到减轻林的处罚的目的,也许你们也是心地善良,不忍心看他立即执行,但法律是什么?如果你们学这个专业的,你们应该比谁都懂,尊重生命,尊重法律,这才是你们应当发扬的。
复述下我被删帖子举的例子,一个女孩被强奸,警方抓住了嫌疑人,即将宣判时,嫌疑人的邻居说这女孩太可怜了,以后怎么嫁人啊,然后要求法院对嫌疑人轻判,要求嫌疑人出狱后娶女孩为妻。有这么践踏法律,刺激受害者家属感情的吗?
其实比起那177名学生,我倒是觉得更应该被指责的是那名教授。
大学生这个年纪正是一腔热血的年纪,也容易被人一引导就脑热的年纪,当年的xuechao就可见一斑。这些学生对法律的看法,对这个案子里道德的趋向,恐怕都受到了他们教授的引导和鼓励。
现在做出了这种事,这177个学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被众人责骂。那名教授呢?
不是复旦的学生不要胡乱发言好吗?复旦好不好 自己待过才知道
复旦好,那么为什么做出全国人民都忿忿不平的事情来-请大米你来回答
我觉得,如果林是一击将黄杀死,那你们求情还是可以的,毕竟给了别人一个痛快的死,可是,黄是经历了十几天的痛苦才死去,死的太惨了,能直接给林一个死刑,已经算轻了,如果我是死者的亲属,我会不顾一切法律亲手将林杀死。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没那么伟大,不会以德报怨,也不觉得像林这样一个人能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中国医学生多的是,少他一个不会有任何损失。
每个人从不同角度都有不同看法,已经死了一个人,杀人的也是一时糊涂并非穷凶极恶之人,何必徒添一条生命。退一步讲,即使他们说的是错的,我们可以不听可以反对,但不能禁止不同声音的存在。
复旦学生你们有脸说这177个人做对了吗?但就这件事来说,复旦你就是错了。
作为法学院的学生,连起码的人性都违逆,还配学法么???
叫嚣着“舆论要挟司法”的人,本身就在以自己的言论在要挟判决而不自知。既然学生们呼吁不判死刑不能影响判决,同样舆论要求也不应该影响判决。能够左右结果的只应该是证据,是卷宗,这才能彰显司法的公平公正。
有多少人是真正的穷凶极恶。因为他平时表现的温和,帮助了一些人,就代表他做的事不接受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