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钗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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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次提笔,当然要将魔爪伸向《红楼》。
    闲言就不说了,直接切入正题。
    首先,请看“庚辰本”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此批又可证红楼梦绝非百二十回),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作为少数几个读过《红楼梦》全璧的批评者,且又是《红楼梦》写作的亲密合作者和书稿整理者,脂砚斋的论点多少反映了作者自己的一些看法。此一观点,大有价值。
    然则,若由我个人评定,自是喜欢林黛玉无疑。这也绝非是说薛宝钗不好,只是个人审美不同而已,不必深究。
    时常与人论及林黛玉,却总是听见“尖酸小性,处处口舌伤人,不善处世,一味孤傲”等等评语,虽不至于“几挥老拳”,心中却大不以为然。

    黛玉从小别家离父,寄居贾府(试看第三回回目“荣国府收养林黛玉”,“收养”二字,何其惊心!),开始了她无奈的寄人篱下的生活。虽然贾母对她“百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又有宝玉诸般体贴,然正如二十七回所言: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又如第四十五回:“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可见黛玉心中心酸之至。何况荣国府绝非表面上的所谓“诗礼簪璎之族”,而是“一个个不象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质本洁来”的林黛玉,就这样离开了父母,陷入了这钟鸣鼎食的“污淖渠沟”,她内心的苦闷,又岂是外人所能知晓?“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正是黛玉内心感受的真实写照!
    且看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一节,黛玉问道:“还是单送我一个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周瑞家的道:“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周瑞家的听了,一声儿不言语。
    平心而论,黛玉的计较,有没有道理?连周瑞家的这种贾府的奴才,尚且看人下菜碟,黛玉冷言相讥,正是对现实的一种抗争。
    再看第二十三回,史湘云在凤姐的引导下当众说戏台上那个小旦“倒象林妹妹的模样”,众人留神细看,都笑了起来,说“果然不错”。在那个时代,戏子地位极其低下,如赵姨娘所言“……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这样看来,也就无怪乎黛玉要大闹一场了。

    然则,黛玉平时的这一类表现,却给了人们对她的一些共同的印象:小性,行动爱恼人,任性使气,又爱哭。甚至连黛玉的唯一知己宝玉也“素习深知黛玉有些小性儿”。殊不知,她的所谓“爱刻薄人”乃是由于自尊心受到触犯时的一种抗争!
    可笑某些读者动辄就说黛玉小性,令人反感;倒是宝钗落落大方,深可敬爱。我只好说,这些人,根本不配读《红楼梦》!
    当然,那些说黛玉小性的人还有另一个有“份量”的证据,即“歪派宝玉”是也。在此借季新《红楼梦新评》为之一辩:须知黛玉之于宝玉,纯以爱情相感,不失男女爱情之正。试观两人情意未同之前,黛玉时时有疑忌心,有刻薄语,这都是放心不下的缘故。及至《诉肺腑情迷活宝玉》一回之后,黛知宝心,宝知黛心,黛之情已定,自此心平气和,以至对宝玉没有一点疑心。而对于宝钗诸人亦忠厚和平,无一些从前刻薄尖酸之态,其爱情之纯挚,心地之光明,胸怀之皓洁,真正不愧情界中人!
    诚哉斯言!
    或又曰:黛玉笑讥刘姥姥是“母蝗虫”,不尊重劳动人民!然则,黛玉讽刺刘姥姥,乃是由于其放弃自己的尊严,为承欢于贾母诸人,故意做出种种丑态,而产生的一种反感和不屑。况且,她本是贵族小姐,不理解劳动者内心的辛酸也很正常。大观园里其他诸女儿对黛玉讥刺刘姥姥也没有觉得有何不妥,我们又凭什么要求黛玉去体谅刘姥姥呢?

    再看拢翠庵品茶一节,黛玉错把妙玉五年前收藏的梅花上的雪水当作旧年蠲的雨水,被妙玉当场一顿抢白:“你这个人,竟是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
    若真如世人所言“爱刻薄人,心里又细”,那妙玉竟直言其为大俗人,黛玉势必反唇相讥了?然则,黛玉却表现的很平静,“知她天性乖僻,不好多话,亦不好多坐,吃完茶,便约着宝钗走了出来。”
    黛玉何以对妙玉的冒犯如此坦然?因为她尊重妙玉那高洁的人格,她们本就“同是天涯沦落人”,寄人篱下,又同样强烈的保护着自己的自尊。故尔黛玉对刘姥姥故意逢迎取悦于人的种种行径如此鄙夷也就丝毫不奇了。
    最后,借脂砚一言,道尽林黛玉之风流:颦儿真真“以兰为心,以玉为骨,以莲为舌,以冰为神,真真绝倒天下之裙钗矣!

    再说宝钗。
    宝钗无疑是一个完美的封建式淑女,“性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
    宝钗心性随和,自然为人所喜。然我心中对宝钗却颇有些不以为然。宝钗为人实在太好,甚至连贾府最让人讨厌的赵姨娘都感她的情,实在有笼络人心之嫌。而且宝钗一直努力维护自己的形象,如二十七回因担心小红“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我也没趣”,便有意无意的嫁祸黛玉。如此宝钗,难免给人一种很“假”的感觉,除了在二十七回扑蝶之时方露出一丝真性情。
    作者描写宝钗,用笔比较含蓄,却明确写出了作者的倾向性。如第三十二回宝玉说:“林妹妹从不说这些混账话,要说这话,我也和她生分了。”诸如此类,不愿多记。

    毫无疑问,宝钗是大观园中首屈一指的女儿,其才华之横溢,学问之广博,无不令人叹为观止。她的人生和大观园中所有“薄命”女儿一样,同样都是一个悲剧。我们本不该过分苛责她去达到每个人心中的完美形象。

    再次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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