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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罪犯为报复依法讨债故意伤害逍遥法外
    沈丘县公安机关枉法渎职压案不办
    我叫殷晴晴,女,汉族,现年25岁,无家可归,全家五口人租住沈丘县槐店城东中学对面。我据实倾诉罪犯郭影,郑留中为报复我母亲依法讨债,大年初一对我大打出手故意伤害却逍遥法外,沈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领导枉法渎职推诿压案不办情况:
    2007年12月至2010年的3年内,罪犯郭影(真名刘金红)及其丈夫郑留成,利用与我家亲戚关系,捏造在上海做的生意利润大没风险,哄骗我母亲刘灵向其指定银行账户累计汇款127万余元。出于亲情,我母亲上当受骗。我家并没有钱,都是我母亲到处向亲友高息求借的。把127元余元汇给郭影和郑留成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多年,既不还本也不付息,别人向我母亲要账,又没钱还,就把我家价值50多万元的房地产抵偿了一部分债务。多年来,我母亲向郭影和郑留成讨债,他们虽然发了财,却一直耍赖耍横,就是不还钱。母亲迫于无奈,于2012年8月向沈丘县法院对郑留成、郭影及郑留成战友王柯兵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郑留成、郭影夫妇所有的豫P13260、豫P2297号两辆大型集装箱平板车辆。在一、二审诉讼期间,郑留成违法将法院查封的这两辆车转移过户到其战友郑俊成之妻韩艳容名下。沈丘县法院依法判决郑留成偿付59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王柯兵偿付50.17万元及利息。郑留成、王柯兵为拖延时间上诉,2013年10月周口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母亲于2013年11月依法申请执行并申请财产保全,依法查封了郑留成位于县城三中路的房产。恶人赖账户郑留成、郭影夫妇便对我们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今年大年初一下午约四五点钟,我送同学回家,行至三中路口罪犯郭影家路口前时,在大街上突然遭到郭影的无故指名道姓的辱骂,我不知所措不敢还口。郭影便乘机伸出两爪往我脸上又抓又挠,我同学好言相劝无果。郭影的女儿又去喊了与其居住一起的大伯郑留中,他们联手对我拳打脚踢,幸然被我同学拉开。我立即用手机报警,辖区河南派出所民警赶到。郑留中当着民警的面,又很很打在我鼻子上一拳,郑留成飞起一脚狠狠的跺在我母亲腹部。警察并没有保护住我们母女俩。之后,应民警要求双双到派出所调查。到派出所后,郑留成、郭影夫妇当着所长和民警的面对我和母亲大骂不休,并扬言找黑社会把俺一家人全灭了,面对郑留中、郑留成、郭影如此肆虐狂暴,我们不敢吱声,派出所所长和警官却不予制止,要我们出去去打。郭影,沈丘县人民教师,不知是如何育人,教出的下一代不知是栋梁还是蛀虫?
    在派出所内,为及时取证,警官给我拍了照片,一张远距照片,因我鼻梁骨上部有一较小伤口,特意让给我拍了一张近距照片,当即给我出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让我们自己去医院先看病。后来我们到医院检查为鼻骨粉碎性骨折、错位,住院治疗,花了数千元。
    正月初四,我母亲到派出所找到办案民警问,第二天我去做法院鉴定派出所是否一块去?警察说,派出所不去,自己直接去。第二天即正月初五,我和父母三人去县公安局技术室做鉴定,打人凶手郑留中、郭影及其郑留成已在法医大门口等待我们,并对我们三人大肆辱骂,污秽之词不堪复述,阻止我们做鉴定,我和父母见状便往回走,他们撵着我们,一个劲的骂,甚至要打我们,我们只好拨110报警,西关派出所出警后,把我们用警车拉走才得以脱身。郑留成、郑留中、郭影三个暴徒,见我们随西关派出所民警去了,又到我们租住的地方骂我年仅8岁的弟弟,被房东阻止了。事实已告诉我们是本案的公安承办人员告诉了罪犯我们什么时间去县公安技术室做鉴定,也是沈丘公安的耻辱。
    后来我把伤情鉴定委托书、诊断证明和病历、拍片材料交给公安技术室后,技术鉴定人员要求派出所办案民警一块去周口人民医院做一个三维重建CT,.当时给办案民警打了电话。但警察再三推诿。案发半月之后的2月18日,我们到派出所询问我们的材料及照片是否送达法医鉴定室,派出所推诿说照片还没洗出来。法医鉴定结果就出来了,我们的照片已20多天为啥洗不出来,可能是打人凶手送了钱,也可能因为我们家没有钱送!
    经公安法医鉴定我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和错位构成轻伤2级,打人凶手郑留中、郭影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依法对其二人采取强制措施抓捕归案,派出所却以我的鼻梁骨没有伤为由,否认法医鉴定,拒不抓获罪犯。我们说鼻梁骨上有伤,让警官特意拍了照片,唯恐拍不清,还特意拍一张近距照片。但派出所警官却说,拍的有照片,还没有洗,待洗出后交给法制室。
    案发25天后,针对沈丘县公安局、沈丘县河南派出所不抓捕罪犯郭影、郑留中的消极行为,我父母向上班一样,几乎天天找派出所,派出所叫找公安局,公安局叫找派出所,派出所又叫找公安局党委,就这样推来推去,把我们被害人当皮球一样踢了近一个月,没有个说法。2月18日我们反映到县信访局,沈丘公安局的局长接待了我们,承诺让公安局督查办负责督察尽快解决,局长只是为一时安慰我们说说而已,督办督察都是假的,罪犯郑留中、郭影依然逍遥法外。依法负有立案、审批的公安干警都心安理得?如果是你们的姐妹、父母被人打伤,你们也会如此消极推诿吗?由此看来,在公安、政法队伍中开展的什么正风肃纪回头看,什么核心价值观教育,什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在沈丘县都是假的,在沈丘县不过是喊喊口号,走走过场,欺骗党、欺骗国家、欺骗人民,他们枉拿国家俸禄,枉穿人民警察警服,愧对人民公安徽标,枉为人民警察称号!言何天理王法?群众说分的是民心,害的是国家。
    综上情况,罪犯郭影及丈夫郑留成伙同郑留中,为报复我母亲依法索要欠款,故意致我伤害,当着警察的面,在派出所、在公安法医鉴定室门口打骂威胁我们,至今逍遥法外,血腥凄惨的事实告诉我们,在沈丘县没有说理的地方,在沈丘是恶人的天下,钱势的天下,在沈丘看不到公安机关的阳光和温暖,法不正民遭殃,被逼无奈,我们才到上级领导机关寻找青天,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们被害人做主,责成沈丘县公安机关抓获罪犯归案,以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并问责于庇护罪犯的有关公安人员,打掉罪犯的保护伞,以正国法,安民心!


    倾诉人:殷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