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同意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吗。求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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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最近看到丛林法则觉得陷入了一个思维怪圈,怎么也跳不出来。弱者必然被淘汰这个理论的适用范围究竟是什么,它的边界在哪里。如果不同意,那么进化论的原则又该如何阐述?




    社会达尔文主义讲究适者生存,不适者绝灭。对个人适用、对群体也适用。但适用于前者,则难与后者利益重合,必然牺牲集体利益;适用于后者,则难与前者重合,不免牺牲个人。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人之间的适用,抹杀人际温情,与人类文明相悖;在人群间的适用,常常造成极端危险的局面。造成的矛盾之大,令人惊惧;但也不是毫无道理的,如果完全抛弃等于自寻灭亡。

    举例来讲:严格按社会达尔文主义来,智障、残疾如果「物竞天择」很可能不得天年而终,但文明社会不允许这样做!严格按社会达尔文主义来,战俘是被「淘汰」下来的人,生杀予夺当然一凭胜者,但文明社会不允许这样做!这是「文明」的温情。仁义仪礼等都是文明社会与社会达尔文主义对抗的伟大成果。
    但是,如果完全悖逆社会达尔文主义,资源都用在拉平贫富差距、救济智障残疾方面,也将没有前途,陷入被征服和取代的危险。
    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存在一个平衡。如果悖逆「中庸」,则无往而不败也。




    不是很同意,丛林法则适用于大多数动物,但人类不一定,虽然人类社会也弱肉强食,但毕竟人有同情心,并不一定会把弱者赶尽杀绝,甚至会用各种福利措施保护他们扯淡完毕




    其实社会达尔文现象现在也存在啊,有能力的人在获得更多的资源,争取配偶上无疑更有优势。




    连癌细胞那样低等的细胞也不会消灭同类!丛林法则中的老虎不会去消灭老虎吧?是人消灭人!




    社会达尔文主义是很贬义的词…你说的那种类似于有节制的竞争,可以归为演化正义一类(程度不同本质也改变)